1981年夏天的电影院里一个男人正在拼命逃跑。
他满头大汗,狼狈不堪,跌跌撞撞地冲出神庙。
身后一块巨大的石球轰隆隆碾压而来。

谁都不知道,这个被石头追得像条野狗一样的家伙,会成为未来四十多年里,全世界最经典的银幕英雄之一。
他的名字叫印第安纳·琼斯,电影叫《 夺宝奇兵/法柜奇兵/ 夺宝奇兵:法柜奇兵 / 印地安纳・琼斯之夺宝奇兵》。

这部电影最大的奇迹,不是创造了一个英雄,而是创造了一个会失败的英雄。
因为在那之前,好莱坞已经快被另一种英雄统治了。
夺宝奇兵/法柜奇兵/ 夺宝奇兵:法柜奇兵 / 印地安纳・琼斯之夺宝奇兵

电影开场几分钟,斯皮尔伯格就完成了一场教科书级别的人物塑造。
观众只能看到一个背影。
他穿过丛林,避开陷阱,破解机关,看起来像个无所不能的传奇人物。
然后,传奇瞬间破功,他被同伴出卖,被土著追杀,被石球撵得抱头鼠窜。
最后连宝物都没保住,辛辛苦苦忙活半天,两手空空。

这一切如果放到今天,很多编剧根本不敢这么写,因为他们害怕英雄丢掉光环。
哈里森·福特就是这种演员,他长着一张天生适合当英雄的脸,但他的英雄总有点倒霉。
《星球大战》里的韩·索罗如此,《银翼杀手》里的德卡德如此,印第安纳·琼斯更是如此。

电影里有个经典场面,开罗街头一个黑衣剑客突然出现。
对方挥舞长刀,气势惊人。
周围人纷纷让开。
所有观众都以为接下来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决斗。
结果印第安纳看了他一眼。
掏枪,砰,然后结束。
整个过程不到三秒。
后来大家才知道。
那天哈里森·福特得了严重痢疾,站都快站不稳了,原本设计好的打戏根本拍不了。
于是临时改成开枪,谁都没想到,一个意外,反而创造了影史最经典的镜头之一。
能一枪解决的问题,为什么非要决斗?
印第安纳他不像超人,也不像007。
007从来不会满脸泥巴,不会被卡车拖着跑,更不会钻进蛇坑以后吓得脸色发白。
可印第安纳会,他讨厌蛇,非常讨厌,当成千上万条蛇在黑暗中蠕动时。

这个敢跟纳粹拼命的男人,吓得快哭出来。
观众却因此更爱他。
因为终于有人承认了,英雄也是普通人。
影片里的印第安纳总是在挨揍,总是在倒霉,总是在计划失控。
但每一次跌倒后,他都会重新站起来。

所以观众看的不是一个天选之子,而是一个不断被现实抽耳光,却始终不肯认输的人。
这种力量远比无敌更动人。
很多年后。
《虎胆龙威》的约翰·麦克莱恩出现了。
他会流血,会受伤,会害怕。
《加勒比海盗》的杰克船长出现了。
他满嘴胡话,总是闯祸。
《木乃伊》的瑞克出现了。
插科打诨,险象环生。
这些角色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祖先:印第安纳·琼斯。
因为《夺宝奇兵》重新定义了英雄。
英雄不一定高高在上,英雄也可以鼻青脸肿,也可以狼狈不堪,甚至可以一边逃命一边骂脏话。

四十五年过去,电影工业已经变了。
今天的银幕上充满超级英雄,他们穿着战甲,操纵宇宙力量,动不动就拯救世界。
可每当人们重新打开《夺宝奇兵》。
看到那个戴着礼帽的男人从阴影里走出来。
看到他甩动皮鞭。
看到他被石球追得屁滚尿流。
依然会热血沸腾。
因为时间证明了一件事。
观众真正喜欢的,从来不是神。
而是那些明明会害怕、会受伤、会失败,却还是选择继续向前的人。
而印第安纳·琼斯,就是这种人。

所以45年过去了。
无数英雄来了又走,只有他还站在那里。
满身灰尘,遍体鳞伤,却依旧是冒险电影王座上,那个无人能够取代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