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只看一眼,肯定會被她的氣場震懾。
她就是黃石裡的貝絲·達頓。
她是那種明知道會毀掉一切,也要贏的人。
第一次真正記住她,是一個很簡單的畫面。
她站在談判桌對面,西裝、紅唇、眼神冰冷。
對方還在講規則,她已經開始算對方會怎麼死。
一句話落地,局面直接翻盤。
你會意識到這個女人,從來不按規則玩。
貝絲是達頓家唯一的女兒。
父親約翰,是這片土地的王。
而她,是最像王的那一個。
哥哥們要麼不夠狠,要麼不夠穩。
只有她,既能在商場裡吞人,也能在牧場上見血。
她不愛土地。
但她會爲了這片土地,毀掉任何人。
這纔是她最危險的地方。
很多人把她叫瘋批美人。
因為她真的什麼都敢幹。
不爽的時候,直接脫光衣服跳進水槽泡澡;
喝醉了,衝着狼群大吼;
別人地盤上,想砸就砸,想罵就罵。
但這些都只是表面。
真正讓人上頭的,是她的另一面。
她可以在談判桌上優雅殺人,
也可以在被打到滿身是血的時候,點一支菸,慢慢想怎麼反擊。
她不怕輸。
她只怕自己不夠狠。
劇裡有一段很關鍵。
她衝進店裏,把一切砸得稀爛。
不是爲了發瘋,是因為她的家人,被人當衆羞辱。
她所有的暴力、失控、極端,本質上只有一件事:護短。
她可以毀掉世界。
但這個世界,不能動她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她和瑞普這條線會這麼好嗑。
瑞普,這個男人幾乎沒有底線。
但他的底線,就是貝絲。
而貝絲呢?
她對所有人都像刀。
只有在瑞普面前,纔像人。
他們的關係,從來不是治癒。
而是兩個本來就不正常的人,終於找到彼此。
最離譜的一場戲,是她突然決定結婚。
沒有準備,沒有計劃。
路上看到個牧師,直接用槍請過來。
婚禮現場一片混亂,她卻笑得很認真。
你會覺得荒唐。
但又覺得這很貝絲。
她的人生,從來不講步驟。
只講當下。
想要,就現在拿。
不管代價。
很多人喜歡把她當爽點角色。
她不是爽。
她是代價本身。
她之所以這麼狠,是因為她經歷過更狠的東西。
她之所以不在乎一切,是因為她早就失去過最重要的東西。
所以她活成現在這樣:
不信規則,不信秩序,只信自己。
到第五季,你會發現她開始有點變化。
不是變溫柔。
而是她終於有點停下來的可能。
可問題是:像貝絲這種人,一旦停下來,她還是她嗎?
如果你是她,你會不會也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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