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是有錢的商人,家裡有傭人,麗茲也到了該談婚論嫁的年紀。

可在這個家裡,父親安德魯掌管著家裡的錢,繼母艾比則負責把每個人的生活安排得明明白白。
麗茲不能隨便出門,不能隨便交朋友,更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決定人生。
她已經三十多歲,卻依然像一個被鎖在家裡的孩子。
直到新女僕瑪吉出現,這個女人和波頓家的其他人完全不同。

她說話大膽,行為放肆,不會因為主人皺一下眉頭,就立刻低頭認錯。
她身上有一種麗茲從未擁有過的東西:她似乎真的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瑪吉的到來,讓麗茲原本封閉的生活突然出現了光明。
她們從聊天開始,慢慢變得親密。

瑪吉給麗茲講外面的世界,也講一些不適合在餐桌上說的故事。
其中包括匈牙利貴族巴托里·伊麗莎白的傳說。
那個女人被指控用年輕女孩的血液洗澡,以此保持青春。

這些故事聽起來荒誕、血腥,甚至有些噁心,可麗茲卻聽得入迷。
因為在瑪吉講述的這些故事裡,女人不再只是溫順的女兒、聽話的妻子和任勞任怨的母親。
她們也可以憤怒,可以慾望強烈,可以傷害別人。
當然,也可以變成怪物。

怪物:麗茲·波頓的故事

瑪吉的出現並沒有立刻讓麗茲變得勇敢。
真正推動她越過底線的是繼母艾比做的一件事。
麗茲養了一群鴿子。
這些鴿子是她生活裡少有的快樂,也是她在這個壓抑家庭中保留下來的私人領地。
但艾比嫌鴿子吵鬧。
她沒有和麗茲商量,也沒有在乎麗茲的感受,直接把鴿子全部殺死。

對於艾比來說這可能只是一件煩人的小事。
對於麗茲來說卻像是最後一點私人空間也被奪走了。
她跑去找父親,希望安德魯能替自己說句話。

可安德魯根本不在乎。
在他眼裡女兒的痛苦不值一提。


麗茲終於明白了,這個家裡沒有人會保護她。
如果她想得到什麼,就只能自己去拿。
她和瑪吉開始策劃報復。
最初,她們並沒有馬上想到用斧頭。
麗茲決定先給父親和繼母下毒。
她們準備了變質的牡蠣,想讓兩個人在晚餐後中毒。
計劃看起來很周密。
安德魯和艾比吃下去之後,果然開始劇烈嘔吐。

麗茲和瑪吉以為事情成功了。
可過了一晚上,兩個人竟然緩了過來。
他們沒死。
第一次謀殺計劃失敗,麗茲沒有因此放棄。
反而是這次失敗,讓她意識到一個問題:如果連下毒都不可靠,那她還能用什麼辦法結束這一切?
與此同時,瑪吉也遇到了麻煩。

她被安排到鄰居伯莎·曼徹斯特家裡工作。
伯莎對女僕非常殘暴,經常用羞辱和懲罰控制瑪吉。
她把瑪吉當成可以隨意打罵的工具。
瑪吉忍了很久。
麗茲知道後,決定替她出頭。
於是,兩人把伯莎當成了第一次真正的目標。
這也是她們的演習。
麗茲從父親的殯葬生意裡拿來一把斧頭。

她們來到伯莎家中。
瑪吉起初還有些猶豫。
伯莎雖然殘暴,但當她真正倒在地上時,瑪吉還是被眼前的場面嚇住了。
她突然意識到殺人和幻想殺人,完全是兩回事。
可麗茲沒有停下來,她拿起斧頭完成了最後一擊。
瑪吉站在旁邊看著麗茲把一個活人變成屍體。
這一刻,兩人的關係發生了變化。
她們不再只是相愛的女人,也不再只是計劃逃離家庭的同伴。
她們成了共同犯罪者。
從此以後,誰也不能輕易離開誰。

瑪吉答應麗茲:等真正對安德魯和艾比動手時,她不會再退縮。
而波頓家的矛盾,也在繼續升級。
安德魯沉迷於自己的財富和慾望,婚姻早已名存實亡。
艾比同樣不快樂。
她被迫嫁給安德魯,承擔著照顧家庭的責任,卻始終無法得到真正的尊重。
她也被困住了。
只是她選擇用控制別人來緩解自己的痛苦。

所以艾比既是壓迫麗茲的人,也是一個被婚姻和時代困住的人。
這讓她變得更加複雜,也更加危險。
她知道麗茲不喜歡自己。
也知道這個女兒正在慢慢脫離控制。
於是,兩人的衝突越來越尖銳。
麗茲不再願意忍耐。
她開始公開反抗艾比,也開始把全部希望寄託在瑪吉身上。
她相信只要父親和繼母死了,自己就能繼承財產。
只要有錢她和瑪吉就可以離開這裡,重新開始。

這份希望最終變成了殺人計劃。
但這一次,她們不再使用毒藥,她們選擇斧頭。

劇集用了兩集來拍攝這場謀殺。
不是因為過程多麼複雜,而是因為每一次揮動斧頭,都意味著麗茲再也回不到過去。
艾比先成為目標,麗茲拿起斧頭向繼母發動攻擊。
她不是一時衝動。
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她記得鴿子被殺的那一天,也記得父親對她的冷漠,更記得這些年自己在這個家裡受到的所有羞辱。
她把這些情緒全部集中到了一起,然後揮下斧頭。
之後輪到安德魯。
那個曾經掌控整個家庭的男人,最後倒在自己家的客廳裡。

兩個人終於完成了計劃。
但殺人之後,她們才發現真正可怕的部分剛剛開始。
她們必須清理現場,必須處理血跡,必須想辦法向外界解釋。
更重要的是她們不能表現得太害怕。
因為在這個小鎮上所有人都認識波頓一家。
每個人都知道麗茲和父親、繼母關係不好,也知道她可能繼承一大筆財產。
警方很快開始調查。
麗茲的證詞卻漏洞百出。
她一會兒說自己在樓上,一會兒又說自己在屋外。
她聲稱有陌生人闖進家裡,可沒人能證明這個陌生人存在。
她還曾經試圖購買毒藥。
這些細節單獨看,都不足以把她送進監獄。
但放在一起,就足以讓她成為最可疑的人。

然而,真正讓案件變得詭異的,是公眾根本不願意相信一個女人能做出這種事。
麗茲穿著端莊,講話輕柔,參加教會活動。
她看起來不像一個暴力罪犯。
於是,人們開始替她尋找解釋。
有人認為她只是一個受到驚嚇的女兒。
有人覺得她不可能拿起斧頭。
也有人認為,真正的兇手另有其人。
麗茲則開始利用這種偏見。
她找來演員南希·奧尼爾,幫助自己準備審判。
南希教她如何面對公眾,如何說話,如何控制表情,如何讓陪審團相信自己是一個無辜、脆弱、值得同情的女人。
審判因此變成了另一場表演。
麗茲必須講述一個故事。

在這個故事裡,她不是殺死父母的女人,而是一個被命運推到案發現場的可憐女兒。
她要讓所有人相信:她沒有動機,她沒有能力,她更沒有膽量。
最終,麗茲被判無罪。
法律給了她自由。
但小鎮沒有原諒她。
她繼承了父親留下的財產,卻再也回不到過去的生活。
姐妹之間的關係徹底破裂。
瑪吉也不可能永遠陪在她身邊。
麗茲終於得到了自己一直想要的東西:錢、房子,以及不再被父親和繼母支配的人生。
可她也失去了所有親密關係。

她殺死了困住自己的家庭,卻發現自己也被永遠困在那兩具屍體旁邊。
一個人可以長期受到壓迫,也可以最終成為施暴者。
她可以曾經是受害者,也可以親手製造新的受害者。
這兩件事完全能夠同時成立。
真實案件中的麗茲·波頓最終被判無罪,至今也沒有人能確定她是否真的殺死了父親和繼母。
而劇集選擇替她作出判斷。
它把那個始終懸而未決的歷史謎團,改寫成了一個女人主動走向犯罪的故事。
這當然犧牲了案件原本的神秘感,但也讓故事變得更加殘酷。
因為如果麗茲真的殺了他們,那麼她並不是在某個瞬間突然變成怪物。
她是在一次次被壓迫、一次次失望、一次次發現沒有人會救自己之後,親手選擇了那條路。
她以為殺死父母,就能獲得自由。
自由可以從牢籠裡奪出來。
但奪自由的那一刻,也可能把自己變成另一種囚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