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查瑠公圳》這部電影的開篇寫著“本片取材真實事件,人物情節皆為虛構”,它所依據的,正是1961年轟動臺灣的“瑠公圳分屍案”。 片名中的“圳”指灌溉水渠。國語讀作“zhèn”,臺語有自己的讀法,不宜把不同語言的讀音混作普通話注音。
除了瑠公圳,臺灣還有八堡圳、嘉南大圳等地名,其中的“圳”,大致都可以理解為灌溉溝渠。 1961年2月,臺北水道中發現女性遺體,隨後引發大規模調查和輿論關注。發現地點的水道被誤稱為瑠公圳,“瑠公圳分屍案”這個名稱也就沿用下來。電影以此懸案為背景,人物和具體情節經過虛構。

與今天不同,當時沒有DNA鑑定,沒有完善的失蹤人口資料庫,更沒有遍佈城市的監控系統。 警方首先面對的難題是瞭解死者是誰,而案件一經曝光,很快成為臺北街頭巷尾議論的焦點,報紙不斷刊登新的訊息,各種真假難辨的說法隨之流傳,警方也承受著儘快破案的巨大壓力。
大量相關人員被傳訊和調查,不過遺憾的是,這宗案件始終未獲得一個足以令所有人信服的結論,也因此成為臺灣刑事案件史上長期被談論的懸案。 電影從水圳發現女屍開始,將觀眾帶進1961年的臺北。
警方從確認死者身份入手,沿著她生前的社會關係不斷追查,新聞媒體的記者也緊隨其後,希望搶先得到訊息。 但隨著調查深入,一些軍方和有權勢的人物逐漸被牽扯進來,一宗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也開始變得越來越複雜,警方想盡快破案,報紙需要轟動新聞,軍方和情治機構則有自己的利益、考量與顧慮,到了最後,案件就變味了,變成了誰更有權決定什麼才是真相。



故事發生的1961年,距離國民黨退守臺灣已經十二年,那時的臺灣仍處於漫長的戒嚴時期,政治和軍事上的緊張感深入日常生活,報紙、廣播和出版物受到嚴格管制,集會與言論受到限制,軍方、警察和情治機構擁有極大的權力。
或許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電影花了很多篇幅描寫報館、警局、軍方和情報政治機構。 多少也能看得出導演的野心很大,想表現,或者說討論的很多:比如真相如何被製造的、輿論如何影響司法的、戒嚴時代普通人的處境、以及在權力與恐懼之下,個人如何尋找真相的。
但電影最大的問題也恰恰出在這裡:既想拍一部抽絲剝繭的懸疑片,又想還原六十年代臺灣的社會風貌,既想討論媒體與司法,又想觸碰戒嚴、軍方、情報系統和政治權力,甚至還想把人物的家庭、愛情和個人命運都裝進去。
結果反而每一條線都差那麼一點火候:懸疑不夠緊湊,人物不夠深刻,故事也並沒有那麼吸引人,時代也有點虛無感,所以也很遺憾:想法太多太雜,最後沒有一個真正成為電影的核心。
但其實,真實懸案本來就給電影留下了巨大的虛構空間。 就像倫敦的“開膛手傑克”,一百多年過去仍沒有確定兇手,後來卻不斷被小說和電影重新想像,電影《來自地獄/屠出地獄/開膛手》甚至直接重新組織案件、人物與兇手;

美國著名的“黑色大麗花”懸案,後來也被寫成小說,再後來又被搬上大銀幕,也是解構後進行重組。

大衛·芬奇的《十二宮/殺謎藏/索命黃道帶》取材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震動美國舊金山的“十二宮殺手”案,兇手不斷殺人,又主動給報社寄去密碼信挑釁警方,而真實案件至今仍沒有得到司法意義上的最終破解。
芬奇沒有強行替歷史宣佈一個兇手,而是把重點放在警察、記者和普通人如何被一宗懸案慢慢吞噬,最後拍出來的已經不只是兇殺案,而是一個時代揮之不去的集體焦慮。

再比如奉俊昊的《殺人回憶》,取材於1986年至1991年的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電影拍攝時案件仍未偵破,因此奉俊昊大量虛構了警察和調查過程,卻把八十年代韓國的粗暴刑訊、落後的刑偵技術和威權社會一起裝進了案件裡。
而在電影上映十六年後的2019年,警方才通過DNA證據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春在,後來警方確認他與多起案件有關。

所以從《來自地獄》《黑色大麗花/艷屍案中案/黑色大理花懸案》,到《十二宮》《殺人回憶》,其實都提供了另一種真實案件改編的方法:史實不一定是電影必須亦步亦趨的答案,它更可以是一副骨架;電影也未必要執著於百分之百還原歷史,而是把真實案件當作一個入口,在史實留下的空白裡重新構造人物、動機甚至答案。
這或許也是《搜查瑠公圳》最值得借鑑、卻又沒有完全做到的地方。 既然電影本來就不是紀錄片,與其同時揹負懸疑、歷史、政治、現實批判這麼多東西,不如干脆把真實案件當成骨架,大膽虛構一個更完整、更有說服力的兇手和答案。
歷史負責提供謎團,電影負責給出另一種可能。 這可能更容易拍出一部好看的懸疑電影。